商务部市场秩序司3日消息,商务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试行)》。该指南是在总结前期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经验的基础上,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质性推进。重要产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种类。
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将对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进行动态监测,支持异常情况自动预警提示功能。对产品质量安全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控制点数据报送量、控制点达标率、质量安全预警统计等。
指南规定,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实行分级监测评价机制。省级平台建成后,58个肉菜流通追溯试点城市和18个中药材流通追溯试点省市的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管理平台等与省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实现对接。
指南提出,鼓励采用云平台架构,充分利用已有的政务云基础设施,将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与当地电子政务网络、商务云、商务大数据等相关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统筹规划,整合电子政务各类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防止形成新的“信息孤岛”,有效降低平台建设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