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全省食盐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食盐安全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全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省外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在江苏省设立的分公司、办事处;食盐物流配送单位;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食品生产企业等。检查重点内容包括: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含省外跨区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销售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等,是否按规定范围销售食盐;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依法依规开展跨区经营情况;食盐产品质量状况;食盐标识标注情况,对食盐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食盐虚假夸大宣传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