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贺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期,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本级)根据《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贺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贺食药监发〔2018〕22号)要求,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和餐饮单位经营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按照抽样计划任务进度安排,本次抽取样品34批次进行检验,样品合格34批次,不合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1号)规定,现将本次所抽样品检验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本级)在贺州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计划抽样检验样品80批次,主要针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在本次抽检工作中,采取随机抽样原则,从市本级辖区的6家食品经营企业(个人)或餐饮服务单位抽取样品34批次。所抽样品涵盖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肉与肉制品、饼干、食用农产品等5个大类10个小类食品。经贺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所抽样品合格34批次,不合格0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