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6月12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同时落实《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6月25日上午,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杨燚副局长带队,对合肥市辖区内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现场督查。
按照省局工作部署此次全省范围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瞄准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消费等三个环节。对重点食品,突出婴幼儿辅助食品未取得许可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菌落总数超标、致病菌检出或超标、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宣传误导消费,酒类产品特别是配制酒中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非法添加药物、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开展隐患排查。对重点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突出企业生产资质、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产品包装标签,小作坊生产环境条件和原料采购验证、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此外,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使用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销售环节结合省局风险分级监管要求和本单位全年检查任务安排,重点检查食品销售经营者资质、禁止性规定执行、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销售等情况。在食用农产品方面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入场查验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快检室完成快速检验任务,并将检测数据上传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情况;巩固2016-2017年度全省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活动成果,切实整改问题情况。重点检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销售摊贩是否取得健康证明,并在有效期内;食品销售摊贩购买食品或食品原料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在餐饮消费环节重点对校园内及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学校食堂和为学校提供供餐服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等进行隐患排查。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持有有效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加工设施设备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是否完善,食品储存、凉菜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加工经营自配酒,以及是否违法购进使用亚硝酸盐等重点内容进行排查。要求各地对辖区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单位的排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且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自查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排查一家、登记一家、及时完成整改一家,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据了解,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4个督查组,对全省10个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督查督导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方局高度重视高温梅雨汛期等特殊时段的食品安全问题,充分落实各方责任,重拳出击,到边到角,整治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