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查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生产企业是否有原辅料进货、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销售等记录,食品标签标识标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小作坊是否对原辅料进货索证索票。二是生产企业生产场所、贮存条件、食品加工人员和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及卫生防护措施是否满足《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小作坊是否满足基本卫生条件要求。三是对添加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陈化粮”、过期食品重新翻包、伪造生产日期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对生产加工肉制品馅料粽子的生产者,特别是小作坊,严格检查肉制品的来源。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进货索证索票台账信息不全,部分原辅料未能提供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二是部分原辅料未进行物料标识标注,未离墙离地存放。三是防蝇、防鼠、防虫等三防设备设施陈旧、不完善,部分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生产与生活场所未有效隔离,工人生产中未穿戴工作衣帽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问题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同期,为进一步防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在产的粽子、饵块粑、黄粑、糍粑等生产企业开展了全覆盖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样40批次,合格率为100%,监督抽检结果已通过该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