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内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实施,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6月22日下午,南浔区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对和孚镇民德兽药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工作人员根据民德兽药经营部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照《浙江省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评定标准》,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规定,对该兽药店的场所与设施、机构与人员、规章制度、采购与入库、陈列与储存、销售与运输以及其他规定等七个方面进行了检查,验收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该兽药经营部在温湿度控制、兽药采购、验收、入库、销售、入库台账记录方面存在问题。工作人员要求经营主体立即对存在的相关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依法合规经营。经过综合评定,该兽药经营部未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