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关于加强餐饮环节过桥米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从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过桥米线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提升过桥米线质量安全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辖区内经营过桥米线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从硬件设施、人员健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贮存、加工制作过程控制、上桌汤温等是否符合规定。督促经营过桥米线的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加工制作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温度控制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