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确定收储库点369个,有效空仓容257万吨
◎预案价格有下调,执行时间延后
6月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6月6日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与去年相比今年最低收购价格有所下调,预案执行时间延后,同时还明确了预案启动和停止条件,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将及时停止最低收购价收购。目前,全省第一批确定小麦委托收储库点369个,有效空仓容257万吨。
发布会上,省粮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预案,2018年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115元,较去年下调3元。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18年生产且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质量标准,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公斤0.04元掌握。预案将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期适当延后,为市场腾出空间。其中,我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期为2018年6月6日至9月30日。预案提高了收购质量等级,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收购的粮食,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四等及以下的粮食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不列入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在预案执行期间内,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及时停止最低收购价收购。
据了解,今年我省部分地区因不利天气,影响小麦品质。对此,预案要求要完善超标粮食收储机制,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的粮食,由地方政府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各地要认真执行小麦收购政策,既不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抬价抢购损害国家利益。所有委托收储库点都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质价公告、服务承诺、举报电话等,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让农民明白卖粮,稳当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