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7日的安徽省夏粮收购新闻发布会获悉,该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期为2018年6月6日至9月30日。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四等及以下小麦不再列入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
安徽省粮食局副局长许维彬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收购政策调整较大,一是小麦最低收购价下调为每百斤115元,较去年下调3元。二是预案执行时间适当延后,为市场腾出空间。三是明确了预案启动和停止条件。四是提高了收购质量等级,收购范围为符合三等级以上国家标准的当年小麦,四等及以下不列入收购范围。所有委托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质价公告、服务承诺、举报电话等,让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食品安全指标的粮食,由地方政府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对验收合格入库的粮食,如发现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的,不得流入口粮市场。
据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杨波介绍,所有委托收储库点都要把好粮食质量检验关,既不能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能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要把好资金支付关,粮款均通过网银支付,确保“粮出手,钱到手”。要对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比如收储库点不严格执行最低收购质价标准、拖欠农民售粮款、“克扣斤两”“以陈顶新”“转圈粮”、先收后转、虚构增库等各类坑农害农、损害国家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对可能出现的四、五等粮“退车”现象,要做好依据展示、解释和引导销售,避免秩序混乱、农民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