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面启动以来,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采取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检验检测等手段,深入查找食品安全隐患,扎实开展治理整顿,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近期,针对抽检发现部分市场销售的韭菜、豇豆等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韭菜等高风险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监管务求实效 落实市场责任
针对韭菜、豇豆、芹菜等食用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监管部门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责任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在落实市场责任方面,一是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实施准入退市、检验检测、自查报告、信息公示等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认真进行查验;二是加大韭菜、豇豆、芹菜等高风险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增加采样数量,提高检测频次,切实把好市场源头关口;三是对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市场开办者应当依法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验检测合格的,方可入场销售;四是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要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五是督促入场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销售无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
抽检增强靶向 追溯保障可查
适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为重点,加大市场销售的韭菜、豇豆、芹菜等高风险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理,加大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后处理工作力度。
依法查处不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以及销售农药残留超标、使用禁限用农药等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同时,追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来源和流向,调取销售者的进货查验记录,查阅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等证明文件,查清供货商及产地等相关情况,通过逐级溯源、层层传导压力,倒逼产地加强源头治理。
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指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督导检查责任制和监管岗位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与农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不合格产品信息和案件查处情况,加强联合执法,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