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饮料1类食品13批次样品,合格13批次。
本次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茶饮料》(GB/T 21733-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甜蜜素、铅、诱惑红、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赤藓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游离余氯、高锰酸钾耗氧量、镉、总砷、氰化物、亚硝酸盐、铜绿假单胞菌、茶多酚、咖啡因等指标。
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