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前夕,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集中解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由副检察长李琳琳带领相关部门检察官,联合该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南岗区位于哈尔滨市中心城区,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具有数量大、分布广、在校人数多的特点。为此,该院民行科与该区教育局进行前期对接,对辖区内学校总体数量、具体分布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研,并对辖区内22家高等院校、20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等校园周边存在的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重点排查。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联合检查组先后对花园小学、铁岭小学和六十九中学周边进行了检查,以“五毛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有进货单据及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校园周边餐饮店是否具有餐饮服务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加工制作环境以及个人卫生;校园门口道路两侧是否有非法食品摊贩设摊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共检查15家食品经营店、7家餐饮店,取缔5家流动摊贩。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品经营者存在经营不规范、进货单据保留不全、台账记录不完整、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要求各商户立即进行落实整改;对个别餐饮店未公示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对发现的“问题五毛食品”、“水晶泥”等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玩具,责令商户立即下架。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不仅规范了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行为,还消除的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了在校学生的饮食安全。南岗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与行政机关有效对接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南岗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