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活畜养殖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永州市畜牧水产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永州市2018年养殖环节“瘦肉精”集中排查方案》,于5月29日至30日组织开展了上半年养殖环节“瘦肉精”集中排查监测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监测行动,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慧稳带队,按照“双随机”要求,组织局质量安全科、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业务骨干,分三个检查组,重点排查监测冷水滩区、零陵区年出栏20-500头的生猪养殖场(户)、年出栏5-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和年出栏10-200只的肉羊养殖场(户),同时兼顾其它规模的生猪、肉牛和肉羊养殖场(户)。
现场快速排查11个乡镇,共115个养殖场,抽取尿样342份,现场筛查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3种β-兴奋剂类违禁物质,结果全部呈阴性。在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集中排查检测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我局积极建立健全了有效的畜禽水产品添加剂使用制度,监督管理制度,以及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形成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