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职责,形成了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抓落实,企业主体抓执行”的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二是常态督查。积极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大“四不两直”随机督查频率,确保出库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三是全程监管。建立出库、运输、进厂各环节监管机制。对出库方的过磅码单、发货明细表、承运车辆等信息,均建立台账和影像资料,实行全程监管。对不合格稻谷加工立即喊停并上报,严禁加工大米流入口粮市场。四是规范有序。督促出买双方树立诚信、服务意识,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及时对接运转。严格落实“一规定两守则”,确保出库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截止5月24日,该区已完成政策性粮食出库2.61万吨,其中竞价销售2014年稻谷2.0万吨、委托加工2013年稻谷0.15万吨吨、定向销售2013年稻谷0.46万吨,已完成任务70.5%,未发生一起“吃拿卡要”、“掺杂使假”等违规、违约、毁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