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推进环保、生态养殖,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经市委政府批准,近日,涟源市畜牧水产局从中央下达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开展规模猪场粪污治理。
按照以奖代投、平等竞争、专款专用、属地管理的原则,重点支持符合当地生猪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列入国家和湖南省2018年减排计划、本年度内未获国省补助的已建或已动工建设项目、粪污治理矛盾突出和出栏生猪2000头以上,有一定治理基础的规模猪场进行粪污治理。项目猪场场址必须位于规定的适养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具备建设大型粪污治理工程的基本条件,配套设施较为完备,且近2年没有发生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根据猪场自身条件,严格执行干湿分离、雨污分离,选择适合的粪污处理模式,如工业治污处理模式、生物治理模式等,鼓励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
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自愿申报,乡镇初审,由市财政和畜牧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的规模猪场进行评选,将拟定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监管,严格专款专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存在违规违纪情况的单位,坚决取消项目实施资格,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项目建设内容竣工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初验,市财政和畜牧部门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对建设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拨付奖补资金,不合格的,不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