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最高法院要求有关当局禁止水果和蔬菜出口,直到其价格降至普通民众可接受范围内,尤其是在斋月期间。
请愿者根据宪法第184(3)条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他们以合理的价格提供水果和蔬菜,因为他称之为坏的和不合理的出口政策。要求顶级法院指派受访部门安排一个机制来控制水果和蔬菜的供应,并确保以合理的价格出售给普通民众。
根据请愿者的说法,香蕉销售价格为每打250卢比,番石榴、芒果、苹果等价格为每千克200卢比,穷人买不起。他认为水果的高价侵犯了宪法第3、38和35条特别保障的基本权利。
因此迫切需要停止出口蔬菜和水果,特别是在斋月期间,控制食品价格的不合理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