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近期对我市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共抽检样品1086批次,不合格24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7.79%,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据了解,食品生产环节抽检12类319批次产品,其中合格317批次,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蔬菜制品、冷冻饮品、食糖、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全部合格。调味品、饮料检出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为:杭州临安横畈老头酒业有限公司(临安青山湖街道洪村村)生产的1批次特制料酒甜蜜素不合格;杭州玉龙饮用水有限公司(上城区闸口三角道59号)生产的1批次玉皇虎源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13类266批次产品,其中合格255批次,食用油、调味品、乳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全部合格。方便食品、酒类、糕点、食用农产品检出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为:杭州翰林农贸市场尚正花水产店(上城区翰林农贸市场一楼016号)销售的1批次鲫鱼氧氟沙星不合格,1批次黄鳝恩诺沙星、氧氟沙星不合格;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濮家新村购物中心(江干区秋涛路三华园、天运项目西北部)销售的标称上海丽景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供应的1批次黄鳝恩诺沙星不合格;临安青山湖农贸市场悦仁副食品店(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青山湖农贸市场A区9-10号)销售的标称龙海市正得园食品有限公司供应的1批次绿豆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杭州富阳城东综合市场忠云禽蛋摊(富阳区富春街道恩波大道556号)销售的1批次鸭蛋氟甲砜霉素不合格;杭州市上城区苏正诗水产店(上城区怡和苑2幢底层9-14号)销售的1批次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杭州仙林苑农贸市场薛建生禽蛋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洋鸡蛋氟甲砜霉素不合格;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江汉路分公司(江汉路1515号江南天街商业中心地下一层商铺53号)销售的标称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中老年加钙营养燕麦片大肠菌群不合格,1批次艾草青团标签不合格;杭州江南豪园农贸市场文文酒类店(长河街道月明路1040号副食品区2021号)销售的1批次荞麦烧和1批次陈年高粱(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12类食品(餐饮具)50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490批次,糕点、餐饮食品、豆及豆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及蔬菜制品、调味品全部合格。禽蛋、粮食及粮食制品、食品接触材料、水产及水产制品检出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为:上海苏浙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万象城店(江干区富春路701号万象城658号商铺)销售的1批次凉菜老醋海蜇铝残留量超标;杭州荣帝餐饮有限公司(江干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中心五楼501-5)销售的1批次凉菜海蜇铝残留量超标;陈芳(临安随便吃酒家,锦城街道东门街6-8号)销售的1批次鸡蛋恩诺沙星不合格;董群(富阳区富春街道醉爱人家排档馆,富春街道后周中路41号)使用的3批次餐具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葆蝶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北干街道金城路333号LSE城市生活广场三层3010号)使用的1批次餐具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捞派餐饮有限公司金城路分公司(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333号三层001号)使用的1批次餐具大肠菌群不合格;林军(杭州萧山真味小厨餐厅,北干街道金地德圣中心8幢金城路318-1、318-2号)销售的1批次油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刘锡满(萧山粤聚茶餐厅,金城路333号城市生活广场三层3008号)使用的1批次餐具大肠菌群不合格;浙江余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浙商开元名都酒店(南苑街道迎宾大道535号)销售的1批次餐具大肠菌群不合格。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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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甜蜜素
甜蜜素是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或钙盐的商品名,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甜味剂。根据标准规定,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甜蜜素不允许在白酒、调味料生产加工中使用。
二、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三、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是喹诺酮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在农业部公告2292号中规定水产品中是禁用的。
四、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而产蛋鸡则是禁用此药物。
五、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标准中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药品、颜料、生物标本等,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目前我国已批准使用的食品用防腐剂种类较多,但每种防腐剂都有一定的作用范围,没有一种防腐剂能够抑制一切腐败性微生物,因此在实际生产中为达到较好的防腐效果,有时需要将不同作用范围的防腐剂配合使用以起到增效或协同效应。但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在混合使用时,需要遵循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各自用量占其标准中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的规定。部分企业在同一功能食品添加剂混合使用时,未能严格按照该标准要求进行添加。
六、氟甲砜霉素
氟甲砜霉素又名氟苯尼考,为广谱抗菌药物,一般为动物专用抗菌药。一般由于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导致残留积累在家禽或禽蛋内。
七、呋喃西林代谢物
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八、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九、铝的残留量
由于生产腌渍海蜇过程中,食盐和明矾是其加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脱水剂,但在生产过程中脱盐不充分,会引起铝的残留。传统方法一般是用清水反复浸泡和换水的方式脱盐和脱明矾。《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中规定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中铝的残留量 ≤500mg /kg(以即食海蜇中 Al 计)。
十、脱氢乙酸
脱氢乙酸属广谱类防腐剂,对常易引起食品腐败的酵母菌﹑霉菌作用极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中规定,生湿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