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请你出示店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店内是否制售河豚鱼、织纹螺等食物?”5月17日晚,在东侨闹市区以及校园周边,市食药监局、东侨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分两队开展织纹螺等夏季高风险食品专项行动,突击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存在制售河豚鱼、织纹螺等行为,检查以宵夜、烧烤、小炒店以及流动摊贩等为主场地。同时向经营户下发《食品经营单位不制售河豚鱼、织纹螺等食物告知书》及《食品经营单位不制售河豚鱼、织纹螺等食物承诺书》,要求其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得制作、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织纹螺等国家为防病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当晚,执法人员共检查食品经营户、流动摊点52家,发现6家流动摊贩销售织纹螺,现场销毁织纹螺约18.5公斤,并当场告知经营者、消费者及围观者为了自身安全,不销售、不购买、不食用河豚鱼、织纹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食物。
据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等,夏秋季节是河豚产卵季节,织纹螺会将河豚鱼产出的卵作为食物,使其带有河豚毒素,误食该类织纹螺后会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读药物,死亡率极高。
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为了自身安全,应不制售、不食用、不购买河豚鱼、织纹螺等,并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都不要购买、食用织纹螺。一旦发现有制售河豚鱼、织纹螺等行为的,应及时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