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保健品  周黑  海产品  奶粉  烟台  黑作坊  黑窝点  食品  小龙虾  葡萄酒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滁州市食药监局发布夏季高温季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7  来源:滁州网
核心提示:夏季即将到来,温度高、湿度大,微生物易于生长繁殖,食物容易腐败变质,从而引发食物中毒事件。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发生,积极争创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市食药监局近日发布夏季高温季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增强高温季节食品安全意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夏季即将到来,温度高、湿度大,微生物易于生长繁殖,食物容易腐败变质,从而引发食物中毒事件。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发生,积极争创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市食药监局近日发布夏季高温季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增强高温季节食品安全意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夏季是各种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季节,而一些市民和食品经营者,却对食品安全存在疏忽。新发布的消费提示中建议市民首先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注意膳食平衡,多食清淡健康食品,少喝啤酒、碳酸饮料等冷饮;还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尽量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注意市场内有关农残和其他物质的检测公示,谨慎购买色泽鲜艳的腌制肉类、街头卤菜,购买带包装的熟食制品时,注意包装要密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产品相关信息;其次在食用蔬菜水果之前要科学清洗,烹调食品应烧熟煮透;同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及自办宴席等集体供餐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防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除了上述注意点以外,市食药监局还提醒,一旦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把病人送往就近医院诊治,并保护好现场,保留好可疑食物和吐泻物,在餐馆、食堂等就餐的要及时向当地食药监和卫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开展调查。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