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钦州市有市民疑似因为食用织纹螺而引起身体不适的情况出现。为了避免有毒织纹螺流入市场销售,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卫生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织纹螺专项检查。
当天,钦州市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熊子成带队来到钦北区东升市场、鸿发市场进行检查,询问和了解织纹螺销售情况,逐户发放了《关于预防织纹螺失误中毒的公告》,告知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并向市民普及织纹螺的识别和预防等安全知识,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和食用织纹螺。下午,熊子成又带队到钦北区板城食品药品监管所、新棠食品药品监管所等基层所进行食品安全调研,要求重点围绕近期群众关心的热点食品问题进行监管,在各市场和居民集中区域的醒目位置张贴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风险警示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钦州港区、钦南区、灵山县和浦北县,清查织纹螺行动也在紧锣密鼓地展开,通过对辖区农贸市场内涉及海产品的购销点逐一进行排查,未发现购销织纹螺行为。截至目前,钦州市未再收到有市民疑似食用织纹螺中毒的情况报告。
据悉,夏秋季节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严重的可致人死亡。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