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他们结合沈阳实际,制发《沈阳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据介绍,该项工作机制的建立,明确沈阳市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隐患排查、风险会商(交流)与分析研判、隐患治理、效果评价”闭环管理的工作程序开展。
市局各食品相关处室(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负责本环节及业务范围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本业务范围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每季度形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报告。
该项机制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沈阳市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危害,有效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