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官网(Wine Australia)公布:2018年澳大利亚葡萄酒出口监管条例将取代1981年澳大利亚葡萄和葡萄酒管理条例,并于4月1日生效。
新条例规定从澳大利亚出口的葡萄酒或葡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所有出口的产品需遵守澳大利亚葡萄酒生产与标签相关条例;需持有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签发的出口许可证;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将对企业出口时的装船以及船上的货物进行监管。新规扩大了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的工作范围,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将能够决定出口商是否持有出口许可证,相关货物是否被允许装船。相关外贸企业应及时关注新规并与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确认其进口产品是否符合澳大利亚和我国官方要求,避免因包装、证明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在澳大利亚无法通关。
据统计,2017年至今,海口口岸完成澳大利亚进口葡萄酒检验检疫13批次、104771升、44.7万美元,涉及进口企业7家,因包装标识不符要求整改3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