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查获的走私冻肉经掩埋进垃圾场后,被当地村民私自挖出卖到市场上。这一现象在当地持续两年之久。
这类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有哪些?又该如何处理此类事件?对此,记者采访了业内有关专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认为,村民将有关部门已经掩埋的冻肉私自挖出,这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当地的行政管理秩序。此外,这些冻肉本身存在极大的安全问题,如果村民私挖这些肉类用来销售,应当属于出售不合格食品或不安全食品的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构成食品安全类违法行为以及刑事犯罪。
“这类现象在当地持续两年之久,参与者中存在多次私挖冻肉并出售的,如果构成违法或犯罪,即为累犯,应属加重情节。”支振锋说。
支振锋认为,在处理这类事件时应破除“法不责众”的思维。当地政府应进行严格广泛地调研查证,找出私挖冻肉的参与者。
“对于私挖冻肉这一行为,首先应受到行政处罚;其次,当地执法部门应该严密排查所挖出冻肉的去向,确定是否被出售、谁出售、出售给谁,将非法出售冻肉的利益链条和环节理清楚,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支振锋说。
“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其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从长期来看,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还需要做大量工作。
“今后,当地政府应当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支振锋说。
刘俊海认为,当地政府应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当地村民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义务意识。当地政府对村民应当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喻之以义。一定要做到标本兼治。
“另一方面,应提高当地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刘俊海说,“这些挖出的冻肉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问题,村民不论是自己食用还是出售都会危害生命健康。政府部门应将宣传工作做到位,同时告诉广大消费者如何识别此类冻肉。买主不买,这些非法出售的冻肉也难以卖出。”
当地政府也需要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
“首先,冻肉掩埋后不断地被挖走,这说明掩埋方式有漏洞。应该采用无害化垃圾处理方式,如焚烧或者借用技术手段进行彻底分解后掩埋而非直接掩埋;其次,私挖冻肉拿到市场出售的现象不断发生,说明当地政府在监管上存在漏洞。”支振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