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上午,港闸区天生港镇街道龙潭村惠民餐厅内一派忙碌景象,服务员忙着铺桌布、摆餐具,厨师们忙着清点食材、清洗果蔬、掌勺烹饪。周边居民家里的红白喜事、生日宴、乔迁宴等都会来这里。
2015年7月,南通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见》,各地从实际出发,有效打通农村聚餐管理“最后一公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不断提升。
围绕主体责任,全市各地从厨师的登记备案、体检、培训三方面抓好有效落实,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档案,组织直接接触食品的农村集体聚餐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明,并定期举办专业培训帮助从业人员掌握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事前报告制度、分类现场指导制度、信息公示制度,是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防控的三大关键点。根据规定,一次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提前一天向当地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对一次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食安办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现场评估,指导整改。同时,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与承办者在加工制作现场将事前报告备案情况、从业人员信息、原辅材料采购渠道、安全责任及承诺内容等公示,接受用餐人员和社会监督。
在坚持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方面,市食药监局创新举措,依托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子平台,实现相关备案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在海安、如皋等地试点推进农村集体聚餐标准化服务点建设,在港闸区建立“惠民餐厅”,在通州区建立集中配送“中央厨房”;指导启东、如东等地成立农村集体聚餐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充分发挥协会在农村厨师管理、培训、自律中的作用。
全市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实施近3年来,各地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全程管控,登记备案、现场指导、行业自律等工作落实到位,探索建立农村聚餐监督管理信息平台,食品安全工作队伍实现了所有村(居)全覆盖。全市各地未发生一起农村集体聚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在2017年11月底举行的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毕井泉局长对我市创新举措,打通农村聚餐管理“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给予肯定。
南通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学习先进地区的做法,进一步强化信息公示,定期通过媒体对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聚餐事故发生情况等向社会集中公示;规范人员管理,实现从业人员统一体检、统一着装、统一培训大纲、统一挂牌上岗,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统一使用平台,实现从业人员信息、聚餐信息、现场指导信息等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或单位为农村集体聚餐提供操办场所,鼓励证照齐全、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