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第二个“中国品牌日”来临之际,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立项、中国食品报社与济南大学等共同发起并起草的《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T/CCPITCSC 014—2018) 团体标准正式实施。
团标发布实施
提升传统食品市场认知与认同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指出:“要充分运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文化节展、文物展览、博览会、书展、电影节、体育活动、旅游推介和各类品牌活动,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支持中华医药、中华烹饪、中华武术、中华典箱、中国文物、中国园林、中国节日等中华传统文化代表性项目走出去。依托我国驻外机构、中资企业、与我友好合作机构和世界各地的中餐馆等,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闸释好中国特色、展示好中国形象。”中华传统食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传统文化与科学有机融合的良好载体,是中华民族长期经验的积累和智慧的集成。
中华传统食品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内涵,深深植根于中国人的饮食生活中,但近年来却受到严峻挑战。目前食品消费市场充斥大量进口食品,而适合国人体质的许多优质传统食品却不被民众关注。许多消费者对其文化内涵不了解、食疗营养价值不清楚,认识上存在许多误区,导致当前我国传统食品市场存在引领性差、在国人心中定位不强、消费水平低、消费能力差等市场挑战。中华传统食品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在历史上对世界文明进程有着重要影响,对当今世界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着重要作用。随着中国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与国际贸易往来的日益频繁,规范中华传统食品的评价标准显得十分迫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实施和推进《“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食品安全战略,实现中国传统食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国际化,做大做强中国传统食品产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八条,联合有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制定了T/CCPITCSC 014—2018《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团体标准,并于2018年1月10日正式发布。
此项标准清晰界定了“中华传统好食品”的含义和范围,规范了中华传统好食品的评价基本原则、评价规则、评价程序、标识使用和评价工作的动态管理,并且明确指出食品的文化价值、健康价值、质量价值和市场价值4 项一级评价指标和13 项二级评价指标,旨在引导消费者科学对待、充分认识中国传统食品的安全性与健康价值。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有济南大学、贸促科技(厦门)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食品报社、山东东阿百年堂阿胶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荒丰缘集团有限公司、中商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商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美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中国标准化协会服务贸易分会、宁波高新区汇才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国之安第三方监管有限公司。
此项标准中的“中华传统好食品”是指“由中国人创造发明、在国人的饮食发展史中扮演过重要角色,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健康养生价值、独特的加工技艺,有一定的社会认知和认同度的食品。”专家认为,做好中国传统食品的传承、保护、推广,引领消费,打造中国食品的国际品牌,扩大中国传统食品及其文化在国内外消费者中的认知与认同,对促进新时代中国食品产业发展、市场格局形成及与国际贸易接轨有着十分迫切和重要的现实意义。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对实现中华传统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化和标准化起到积极的推动和引导作用。
严格执行标准
规范使用中华传统好食品标识
据了解,《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要求申报该标识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当地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产品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有完备的生产销售记录档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具有独特的加工工艺技术条件与关键控制点;有国家评价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报告等。此外,企业还将接受专家委员会每年度的抽检与定期跟踪。标识使用人还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推广方面,做好示范带头作用,打造国际品牌,扩大中华传统好食品及其文化在国内外消费者中的认知与认同;严格执行相关食品标准,保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遵守标识使用合同及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中华传统好食品标识;不得将中华传统好食品标识用于非许可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
此外,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关于食品类别的规定,《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团体标准涉及的产品类别主要包括粮食加工品,淀粉及制品,茶叶及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制品,酒类,蔬菜及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及制品,食糖,糖果制品,蜂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豆制品,糕点,调味品,蛋制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等。
树立行业标杆
传承文化 打造品牌
一直以来,中华传统食养智慧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内容,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研究食物的性能、食物与健康的关系,通过日常饮食的调理,达到保健强身、延年益寿为目的的科学,是与我国居民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养生方式。中华传统食养智慧的有效载体主要就是中华传统食品,中华传统食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传统文化与科学有机融合的良好载体,是中华民族长期经验的积累和智慧的集成。
中华传统食品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内涵,深深植根于中国人的饮食生活中,具有丰富独特的文化内涵,具有良好的风味性、营养性、健康性和安全性;几千年中华文明也证明,中华传统食品不仅符合中国以农耕为主的食物生产结构特点和自然环境条件,而且经过数千年经验总结,形成了非常合理、科学和多彩的食学内容。中华传统食品的科学评价解读、文化内涵的弘扬不应被忽视,从某种意义讲是更重要的文化遗产,也是人类食物营养科学进步的基础,还能启发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加以更积极宣传和生产性传承保护。
中国食品报社社长黄国胜表示,挖掘、传承、创新、发展中华传统好食品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与上下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发展历程同步,中华传统食品源远流长,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分支,拥有世代传承的独特产品、精湛技艺和服务理念,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巨大的品牌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可以说,中华传统食品,是品质,是信任,更是一种情结,一份担当。
当前,我国传统食品发展还存在着传承创新动力不足、运营机制僵化、支持和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对中华传统好食品进行科学、全面、系统的文化解读与科学评价,发掘、整理、开发中华传统好食品,是推动传统食品产业发展的必须选择。希望通过《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的实施,能够引导更多企业注重口碑,讲求诚信,树立起行业的标杆和榜样,为加快保护发展弘扬传统文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提升优秀品牌、扩大品质消费以及满足国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做出积极的贡献。
作为行业媒体,中国食品报社积极参与标准制定,为中华传统文化的发扬光大和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媒体的智慧和力量。未来,《中国食品报》将一如既往承担媒体社会责任,继续关注中华传统好食品的成长,讲好中华传统好食品的故事,让中华传统好食品在新时代绽放新的芳华和风采。
山东营养学会副理事长、济南大学食品科学教授张炳文认为,《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的发布实施对于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中华传统优秀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将会引导消费者科学对待、正确认识中华传统好食品的安全性与健康价值;将会引起政府与媒体的关注,做好中华传统好食品的传承、保护、推广、引领消费,扩大中华传统好食品在国内外消费者中的认知与认同。对此,张炳文建议:借《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发布实施的东风,协助企业对相关中华好食品进行系统、全面的科学评价与文化解读,传承、弘扬中华传统优秀的食学文化,确立科学、全面的中华传统食品的营销宣传方向,使中华传统好食品有益的文化与科学价值深度嵌入百姓生活,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中华传统食品最适合东方人的体质需要”的理念深入传播;通过宣贯《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围绕中华传统好食品的传统技艺的悠久历史,搜集、挖掘相关的名人轶事、诗词文赋、传说故事等,展示与经济发展、文化传统的紧密关系以及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意义,将传统技艺、文化底蕴根植于产品独特的历史、文化、科学、教育和审美价值中;将《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的基本素材,依托我国驻外机构、中资企业、与我友好合作机构和世界各地的中餐馆等,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展示好中国形象。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会长曾亚非在谈到提升中华传统好食品认知时表示,《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团体标准的实施对于食品行业的规范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倡导和树立行业内优秀的传统食品企业榜样,打造中华传统好食品的品牌。这对于中华优秀传统食品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作为全国性的行业贸易投资促进机构,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将积极推进该标准在行业中的宣传推广,让更多的企业通过认识标准、应用标准来提升企业自身的食品质量和品牌实力;同时也会推动更多的企业在“一带一路”国际贸易活动中展示中华传统好食品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