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省食安委和省食药监局公布的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和药品监管工作考核结果通报中,烟台市食品安全和药品监管考评分别为92.82分和108.53分,等次均为A级,在全省排名中位居前列。
据悉,全省食品安全和药品监管工作考核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最高。主要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监管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烟台市之所以能在考核中位居前列,得益于长久以来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市食药监局在食品和药品监管工作中的积极探索和经验积累。
对于此次食品和药品监管工作均获“A级”,烟台市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局局长李伟表示,“此次烟台市能在食品和药品领域考核均取得A级,是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对烟台市食品和药品监管工作的肯定和鼓励,烟台市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大监管和治理力度,确保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叫响‘食安烟台’城市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