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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重点整治“傍名牌食品”“山寨食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8  来源:三峡传媒网
核心提示:为杜绝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近日,万州区食药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验,重点整治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傍名牌食品”“山寨食品”。
   为杜绝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近日,万州区食药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验,重点整治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傍名牌食品”“山寨食品”。
 
  据了解,食品生产者作为安全把控的源头,要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要严格按照注册批准和许可的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应当依法如实标注原料和成分,严禁在产品中添加药物,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严禁在标签说明书中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严禁在营销过程中有超出标签说明书文字内容的夸大宣传。同时,食品生产者发现市场有其产品被假冒的,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知道有人假冒其产品而不报告的,放任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营者销售食品必须能够说明来源,必须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保留进货发票,必须对所销售的食品安全承担法律责任。凡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食品,销售添加药物的食品,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均可能涉嫌销售假药犯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等。
 
  结合本地实际,区食药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验。重点整治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傍名牌食品”“山寨食品”;重点整治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预防治疗疾病的食品、保健食品;重点整治假冒的保健品、整治来源不明的食品。发现涉嫌生产销售仿冒品牌的食品,生产销售冒充药品的食品,销售过期或篡改保质期的食品,生产销售标识不清、明示或暗示预防治疗疾病的食品,进行夸大宣传误导公众消费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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