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系列事件将我国非处方(OTC)药酒推上风口浪尖。紧接着,5月3日重庆璧山区发生饮用自制药酒致5人中毒死亡的悲剧。
新京报记者盘点发现,由于历史原因,非处方药酒多存在临床数据不足、不良反应不明确等问题。同时,虚假宣传、假冒伪劣、自制药酒、三无产品等也让药酒经常陷入舆论风波。
“这类产品有存在的市场空间和巨额暴利,因此不断有人进入这一市场。”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医药卫生法副教授邓勇指出,由于我国对药酒没有统一的标准,容易出现监管漏洞。
近半数药酒曾涉违法广告宣传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OTC类药酒主要分为进补强身类和防治疾病类两种。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数据显示,目前共有76种204款国药准字号药酒。其中,43种药酒由独家企业生产;33种药酒有多家企业在生产,如史国公药酒,共有包括陕西紫光辰济药业等在内的21家药企获得该药酒的药准字号。
76种药酒中,仅有28款药酒有广告批文。新京报记者发现,28款有广告批文的药酒中,有13款曾因虚假宣传被食药监部门通告,主要为获批广告数量较多的药酒品种,如通络止痛药酒、风湿痛药酒、健脾壮腰药酒、驱风通络药酒等。主要违法内容为篡改审批内容,夸大药品疗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
如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原吉林一晟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通络止痛药酒曾多次被曝光虚假广告宣传,被江苏省食药监局要求暂停销售。吉林海通制药于2016年4月26日在媒体上发布启事,称公司认识到刊播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是错误的,并承诺绝不再刊登虚假违法广告,绝不擅自更改审批内容。
在此之后,新京报记者未再查询到该公司虚假宣传这款药酒的广告处罚内容。5月4日,新京报记者就虚假宣传一事致电吉林海通制药,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接受采访。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食药监部门发布的通告中,上述13款药酒的违法广告发布时间多集中在两年前。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医药卫生法副教授邓勇表示,这与近两年政府打击虚假宣传食品药品广告有关。相较过去的监管,罚款数额上升,最高可达200万,企业还有被吊销国药准字批文的危险。同时,如果发布虚假广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都将受到处罚,严重的可能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多管齐下后,企业的违法成本提高,相关办事人员违规批准的责任也有所提高,发布虚假广告的企业因此减少。”
自制药酒致中毒死亡事件不断
由于药酒素有“百药之长”之称,深受很多人尤其是老年人的喜爱,自制药酒的现象也比较普遍。然而,由于对药酒缺乏充分认识,擅自加大服用剂量、外用药酒内服等情况导致的中毒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
78岁的岳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因右腿受风疼痛,他按照朋友给的药酒配方配置药酒,泡了一个月后开始喝,因感觉效果不大而擅自加量,导致腿上起了成片小水泡,停用后水泡才消失。
5月3日,重庆璧山区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称,该区一名居民带自制药酒参加生日宴席,饮用该酒的15人身体随后出现不同程度的不适症状,目前已导致5人死亡,4人正在抢救,6人病情相对稳定。经过重庆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疾控中心对残留药酒分析,目前确定中毒原因是:误喝了含有中药“雪上一枝蒿”的药酒。
除此之外,一些制假团伙、不法商贩瞄上了药酒市场,以低价材料自制特效药酒,高价销售给老年人,抑或是用假冒伪劣的中药材泡制药酒,甚至有的药店、酒店等在没有取得任何批文、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依照所谓的传统药酒方自制药酒售卖。2015年,济南警方就曾捣毁一个用假药行骗的特大团伙,该团伙人员在家用白酒加假的中药材兑酱油、老抽、白水、颜料的方法,仅用一天工夫就制出看上去像陈年老药酒的三无产品,并在济南各个早市蒙骗老年人。
针对药酒的安全服用,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曾提醒,药酒是药,要对症服用,不能作为酒随便拿来服用。即使是滋补类的药酒,如果喝过量的话也会产生不良反应,可能会出现胸闷腹胀、不思饮食、心烦燥热,甚至会出现流鼻血的情况。
更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药酒都可以自制,用于治疗的药酒不主张自制。尤其对于一些蛇蝎之类的毒性药材,自己拿捏不好,且随意搭配中药炮制,配方不合理不但会使药酒失去原有的功效,饮用无益,严重的还会引起中毒。
另外,对酒精过敏、患有肝病、高血压、冠心病、中风等疾病的人以及孕妇都不能饮用药酒。
李鬼“药酒”充斥市场真假难辨
除了自制药酒外,还有一批包装像模像样,让人真假难辨的李鬼“药酒”充斥市场。因此,网上经常会有人问,某个品牌的药酒如何辨别真假的问题。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国公酒、冯了性风湿跌打药酒等都曾遭遇过“李鬼”。
2015年,江西龙南县公安局从一瓶假冒“国公酒”入手,辗转三省,破获一起销售假药案,制假售假者因销售1440瓶冒牌“国公酒”被刑拘。
2012年,江西吉安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冯了性风湿跌打药酒”造假案,因制售假冒“冯了性风湿跌打药酒”约600件,涉事人被刑拘。
对于上述现象的出现,邓勇指出,药酒在市面上有不同的注册类型,有的注册为保健食品,也有的注册为药品,由于我国对药酒没有统一的标准,而这类产品存在市场和暴利,会不断有人进入这一市场,容易造假。而且我国对药酒的管理还处于模糊地带,在管理上存在漏洞。
由于OTC类药酒直接面对消费者,其功效问题一直饱受争议。邓勇认为,国药准字批文的药酒在未来的发展不容乐观。临床数据不足和不良反应不清不仅是制约了药酒的发展,也制约了中医的发展。在目前的监管大环境下,即使由于中医药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其对于功能主治、不良反应等内容的描述比较模糊,临床数据很难再行回避。
“药酒产业如果还想继续发展,那么一定数量的临床数据必须补足。而由于中医药学科特点导致的功能主治、不良反应的描述不够清楚,则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改进。”邓勇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