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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食药监提示:切勿采食购买野生蘑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7  来源: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核心提示:从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当前成都天气炎热,雨量充沛,已进入野生毒蘑菇生长旺盛期,同时也进入了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的高发期。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风险提示。
      从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当前成都天气炎热,雨量充沛,已进入野生毒蘑菇生长旺盛期,同时也进入了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的高发期。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风险提示:
 
  1、认识毒蘑菇的危害。毒蘑菇又叫毒蕈,是指食后可引起中毒的蕈类。目前,在我国已鉴定的蕈类中,可食用蕈近300种,有毒蕈类约100多种;其中含有剧毒可致死的近10种。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致死。食用毒蘑菇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目前,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
 
  2、消费者切勿采食购买野生蘑菇。有毒蘑菇外观上与无毒蘑菇极为相似,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鉴别,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切勿采摘、购买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在旅行过程中,不要轻信导购而食用或购买不认识的野生蘑菇。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采、不买、不卖、不食来路不明的野生蘑菇。对于不认识的蘑菇,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做到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确保所加工、经营的蘑菇中未混入有毒品种。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自身管理。各类学校食堂、重大接待、群体宴席以及其他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严禁采购、销售或烹制来源不明的、不常见的、可能有毒有害的野生蘑菇。
 
  4、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自办宴席的食物采购监管,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通过食用野生菌中毒实例教育等宣传方式,宣传菌种识别、中毒预防知识,减少和避免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5、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处置。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出现蘑菇中毒,应立即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把手指或牙刷柄等伸进咽部催吐,同时尽快送往最近的医疗单位,进行催吐、洗胃、导泻,以尽快排出毒素。就诊时最好携带剩余蘑菇样品,以备进一步明确诊断。同时可拨打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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