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针对市民外出旅游等集体用餐增多和春夏季节交替食物易变质等情况,4月2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节日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节日期间,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不加工制作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超负荷经营。同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严格食品加工规范,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注意人员卫生,严防带病上岗。
该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外出就餐或网上订餐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注意查看其量化分级等级,寻找“笑脸”就餐,慎重选择生食海鲜水产品等易过敏的食品,不选择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尤其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消费者在旅游景区进餐时,不购买无冷藏、无防蝇防尘等卫生设施的小吃摊点或流动摊贩出售的凉熟食制品,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同时,就餐时应注意节制,注意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用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农村集体聚餐应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制品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不能当餐用完的,注意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制品须彻底加热后食用。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承办宴席的厨师和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做好食品留样,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食品和食品原料与非食品原料及危险化学品混放。
此外,该局提示,消费者就餐后一旦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应保留好消费凭证,及时到医院就诊,与就餐单位取得联系,并向当地卫计委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注意保留好剩余食品和吐泻物,交由卫生部门进行调查认定。节日期间,我市各级市场监督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