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出非法会议营销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最高将超过万元!记者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对《广东省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奖励额度予以调整。
涉案货值较大,再对举报人每宗追加奖励万元
以送旅游方式将老人拉至郊外山庄营销,轮番“洗脑”兜售高价保健食品,举报这种非法会议营销将有奖励。据悉,自即日至专项整治结束期间,《方案》规定的一档、二档、三档举报,奖励额度分别为1000元、500元、100元保持不变。
在此基础上,对举报人提供较明确的证据线索,检查后发现被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由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给予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在立案查处完毕后对举报人每宗追加奖励5000元;如涉案货值较大,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对举报人每宗追加奖励1万元。
对此前已查实并立案查处的重要举报线索,如广州恒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案、中山广之星非法旅游会销食品案等,省局将依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2000-5000元不等的奖励。
举报者应尽量做好证据收集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市民,如果发现身边存在非法会议营销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线索,请尽量配合做好文字、声音、视频的证据收集,主动及时向省食药监局举报。
信函及走访地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投诉举报电话:020-87612331;投诉举报邮箱:gd12331@gdda.gov.cn。
温馨提示:
(1)食品、保健食品不能声称疾病治疗、预防作用,非保健食品不得声称保健作用。任何形式宣传食品、保健食品可以防病、治病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2)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具有调节身体机能的作用,但不能代替药品。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
(3)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或发票,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在网上购买保健食品要留心,不要轻信宣称产品可以快速见效、保证有效的宣传。
(4)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批准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没有“蓝帽子”标识的产品宣称功效,不要相信。
(5)避免一次性大量购买同一类产品,以购买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半年的食用量为宜。
(6)保健食品的价格有个合理的区间范围,不要相信商家所谓“越贵越好”宣传。对一些普通食品打着 “进口珍稀原料”“高科技工艺”“祖传秘方”等噱头的天价产品,要提高警惕,避免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