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印发< 2018年湖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牧渔办质[2018]1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局制定了《关于落实2018年省畜牧水产局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的方案》。三月底至四月中旬,圆满完成对张家界市第一季度抽样监测工作。
本次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和慈利县养殖环节和流通环节范围内进行,涵盖屠宰场、养殖场、畜禽及其产品批发市场等单位,抽取各类样品共计58批次,其中猪肝15批次、牛肉2批次、猪肉4批次、禽肉2批次、禽蛋5批次,猪尿30批次。对抽取样品进行了22项指标检测,累计检测343项次,及时将监测结果和总结分析报告上报省局。此次抽检的样品所检项目均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