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摆在自助餐厅内,又没有额外说明其属另收费项目,为何事后还要加收费用?”17日,海口市民张先生前往观澜湖度假酒店自助餐厅进行消费,他在餐厅内酒水区挑选饮用了哈尔滨啤酒后,该处工作人员表示该啤酒需额外收费。“我在饮用前并未有工作人员提醒这啤酒需要额外收费,且啤酒摆放处周边也没有标识牌告知,我认为餐厅这一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张先生说。
接到市民的反映后,龙华区物价部门到酒店进行了现场协调。据了解,该自助餐厅售价为每位一百九十八元,但对于餐厅内部分酒水类商品另外收费。在物价部门的要求,观澜湖酒店西餐厅同意退赔张先生相关费用,同时表示将按要求在餐厅的醒目位置设置收费标识牌,做好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