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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食药监局2018年一季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9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2018年一季度,鞍山市食药监局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强力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2018年一季度,鞍山市食药监局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强力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全面开展“两节”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元旦春节期间通过落实责任体系、组织市场巡查、开展抽样检验、加强消费提示、强化应急值守等方式加强市场监管,取得较好成效。共出动执法人员325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782户次,登记备案“年夜饭”集体聚餐10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27份,整改存在问题32个。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单位924户次。办理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3起,受理投诉举报17起,办结17起。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60批次,食品快检1727批次,对6个批次金针菇不合格食品进行了核查处置。
 
  二是集中开展校园(托幼机构)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开学以来,鞍山市食药监局采取联合检查,局所联动、分级监管方式,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户为重点,共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329户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552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8份,发放食品安全教育宣传资料2000余份,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起,案件正在查处中。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设有食堂和实行集体用餐配送的学校(托幼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食品餐饮工作领导和基层监管人员以及教育系统相关负责人1000余人的培训会议,提升了执法人员监管水平,增强了学校(托幼机构)的安全意识。
 
  三是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局、各开发区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大排查行动。立案查处食品、保健食品违法案件7件,罚没入库1.3万元,现场扣押问题产品3类20盒36瓶,保健食品26瓶,过期药品100余盒,广告传单及报纸1200余份,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四是认真开展“3.15”、 12331主题宣传日活动。3月15日,在城区4家社区科普宣传站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活动中,共向群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3月30日,在高新区兴隆大家庭广场开展了以“12331――助力健康中国梦食药安全伴你行”为主题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宣传日活动。通过宣传,不仅让广大居民群众掌握了更多的维权知识,还从中学到了健康饮食、科学用药,以及如何辨别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等方法,提高了大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赢得了市民好评。
 
  五是着力构建食药安全屏障。向各部门、各类媒体、报送、发表各类信息137条。开展食药安全进校园、“3.15”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6场次,悬挂横幅86条,制作展牌12块,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421条(次)。组织执法人员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培训班5期,培训各类人员13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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