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安办等18部门制定了《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落实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政策引导,开展督导考核,营造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的良好消费环境和社会共治氛围。
《意见》从严格制度建设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6个方面,对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
在促进餐饮业供给结构调整方面,《意见》结合城市改造、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做好居民社区、办公聚集区、商业集中圈、学校(含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和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的餐饮网点规划布局,大力发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早餐、快餐、团餐和网络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扶持和引导高端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面向大众的餐饮服务,形成优质、便捷、经济的餐饮服务网络。
《意见》要求,各地要坚持党政同责,把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