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德市食药监局制定下发了《开展冷冻食品及食品冷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将开展为期三个月(4-6月)的冷冻食品及食品冷库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了此次整治对象。
《方案》要求,即日起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开展清查行动,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食品冷库和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严查冷冻食品的来源、库存的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进销货台账及查验制度等相关内容。同时,加强冷冻食品质量监测,加大对冷冻食品的检测力度,在检查中发现涉嫌不合格的冷冻食品,依法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应依法予以查处并追根溯源。
检查中发现经营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或篡改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无标签或标签等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执法人员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整治对象主要有食品冷库经营者包含食品经营者自建(自备)的冷库(柜)、为食品经营者提供冷冻冷藏食品贮存业务(代储)的冷库和出租(出借)给食品经营者存储冷冻冷藏食品的冷库、冷冻食品生产者、冷冻食品销售者(含冷冻食品配送商)以及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大中型餐馆等具有独立冷库(柜)的餐饮服务单位。
此外,据宁德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行动,该局将充分利用好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指导、监督冷冻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录入上传食品追溯信息,6月1日后生产和销售者新购进的冷冻食品将全面实现信息化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