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从4月起全面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加快解决影响饮水安全的隐患问题,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
按照要求,河北省将在以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基础上,全面对水源地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市、县级政府作为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制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将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的,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地方按不同情形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