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各级渔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政府食品安全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以“严执法”促“强监管”,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保持稳定,省级水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8.7%,连续多年保持高位运行态势,守住了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底线。
《山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已进入立法最后收尾阶段,包括执法在内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层层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从法律和督导、考核层面保障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围绕“三鱼两药”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连续多年开展治理整顿,全年组织日常执法检查及专项执法检查30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1000余人次,检查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7500余家次,有力打击了养殖生产者违法添加禁用药物行为。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阳性样品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建立监管执法风险管理档案,印发《关于对重点品种开展专项跟踪监测的通知》(质监函〔2017〕35号),开展了100个批次的重点产品专项跟踪监督抽查,保障问题整改到位。
五年来,山东省级水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样品由1000个大幅提升为4160个,在省、市政府质量安全考核中率先引入“问题发现处置率”理念,完善了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工作机制。在出台《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基础上,将“先移交公安不予立案再行政执法”确立为阳性样品处置规则,全力推动行刑衔接工作落到实处。2017年,各级执法机构按照《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阳性样品依法处置率达到100%,全年共查处违法使用禁用渔药案件17起(部级2起,省级15起),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5件,有力震慑违法添加行为。
以交叉检查促进区域执法水平均衡,印发了《关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并将市、县执法交叉检查工作组织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以案卷评查促进业务流程规范,按照“交叉互评、集中评审”等方式,各市针对案卷反应出来的难点与薄弱环节进行点评,各级执法人员“重处罚、轻程序”理念逐步改善,执法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得到不断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