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粮食局依据《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主动适应粮食流通监管新形势,出台了全省粮食流通执法督查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深入贯彻《监察法》的立法精神,明确了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线索要坚决依法移送至监察委员会,明确了移送线索时应遵守的程序和提供的必要证据材料等。
新时代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不仅需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查处涉粮违规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还需要充分依靠监察委员会和公安部门的力量,为粮食系统稳定有序贡献力量。
近日,省粮食局依据《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主动适应粮食流通监管新形势,出台了全省粮食流通执法督查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深入贯彻《监察法》的立法精神,明确了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线索要坚决依法移送至监察委员会,明确了移送线索时应遵守的程序和提供的必要证据材料等。
新时代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不仅需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查处涉粮违规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还需要充分依靠监察委员会和公安部门的力量,为粮食系统稳定有序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