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自2016年以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对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的文件要求,连续两年开展对水产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流通环节水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畜禽水产品等的质量安全。
一是督促水产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通过落实水产品经营的农贸市场开办者的管理责任和销售者主体责任为抓手,督促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畜禽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快检等义务,依照法律规定与销售者签订质量协议;督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等,保证畜禽水产品来源可查。
二是全力推进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工作。从2016年开始,全市推进农贸市场设立食品快检室的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300个农贸市场建立了食品快检室,今年将实现全部市场覆盖。通过发挥食品快检入市筛查功能,力保广大市民“菜篮子”食品安全。累计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约136.99万批次,发现不合格4027批次,其中水产品158批次,处理不合格水产品共861.72公斤。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水产品的行为,一直保持持续高压的打击态势。2016年起,按照市食药安办制定的东莞市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集中全系统力量集中对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等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着力规范市场开办方和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食品经营行为,重点要求市场开办方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四是强化监督抽检,落实最严厉的处罚。根据全市食品抽检计划的安排,每年针对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水产品进行专项抽检。2017年共完成对水产品抽检1286批次,合格1192批次,不合格94批次,合格率92.69%。及时对抽检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进行了公告,抽检发现不合格的经营者均依法进行了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2018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对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者开展水产品监督抽检,每季度安排对食用水产品批发市场开展专项抽检,第一季度共完成抽检水产品100批次,发现不合格4批次,已经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宣传方式,精心制作了宣传画报、宣传折页等形式向社会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并向水产品经营市场和经营者派发《关于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皆知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