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决定从4月12日起,用8个月左右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不按照相关规定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的行为,严厉查处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行为,严厉查处生产、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整治对象是集中用餐的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餐饮具使用量大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周转频率高的早点店、夜宵摊、快餐店,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设立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场所,配备设施设备,制定健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必须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活动。
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配备能正常运转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具备自动去渣设备、清洗消毒烘干包装一体机及筷子消毒和专用包装设备。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当配备与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量相适应的人员。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强化对清洗消毒从业人员的检查,并考核其清洗消毒基本知识、基本操作、基本职责,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责令脱产教育培训,直至符合岗位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督促其严格遵守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规程,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消毒效果。加强事中监测、事后监督检验,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出厂、不得投入使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监督检查,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如实记录消毒经过、检查结果、来源去向,确保各项记录形成追溯链条,发现问题能及时查找原因,问题餐饮具能及时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