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粮食库长制为抓手,以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依法监管、运行高效的粮库监管和发展机制为重点,确保储粮安全、生产安全。 二是建立上下联动的库长制体系。市、县(区)设立总库长和副总库长,建立库长制办公室和库长联席会议制度。3月底在市粮食局先行建立库长制,4月底前在县(区)粮食局推开,6月底前在所有粮食收储库点全面实施,健全分级库长制监管体系,实现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全覆盖。三是明确库长主要职责。市级总库长由市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督导全市库长制的实施和落实;县区总库长由县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本区域的粮库监管;库长由局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监督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是强化库长制保障措施。明确市县(区)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推行库长制的责任主体。健全库长联席会议协调工作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将库长制考核指标列入年度对县区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