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抚州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整顿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日前,抚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瓶(桶)装饮用水生产环节专项整治行动。
据统计,抚州目前共有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获证企业25家,基本分布在乡村或山区,多为小型企业,产品销售半径以本县区为主。此次整治行动以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为目标,采取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厉打击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销售瓶(桶)装饮用水的地下窝点,吊销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
整治内容包括: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继续组织生产销售瓶(桶)装饮用水;未经过净化、杀菌等工艺设备处理和洁净车间,直接用水源水灌装;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卫生状况差、生产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瓶(桶)、盖包装饮用水;露天存放回收桶,循环使用瓶盖;未按规定对回收桶进行清洗、消毒;无生产日期、无标签标识、标签标识不完整不规范或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及标签标识;出厂检验制度落实不到位等。
目前,企业自查整改已经开始,5月1日—6月30日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