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改革,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能,近日,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加强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统筹协调,促进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部门共治局面的形成。
我市出台《规则》和《职责》等文件,确定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立了会议、文件、信息报送和发布,新闻发言人,联合执法,督查督办,通报,评议考核,责任约谈及追究等八项制度;明确了市食药安委的39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确保各成员单位的法定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有效保证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