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食药监局获悉,今年一季度全市通过投诉举报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渠道,共接收投诉举报信息1434件,同比增长22.7%。其中,投诉举报1151件,占80.3%;咨询283件,占19.7%,符合受理条件633件。值得关注的是,在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的230件投诉举报中,涉及网络平台购物的投诉举报信息有106件,占比45.1%。
食品投诉举报量占比超八成
据了解,从投诉举报类别上看,一季度全市各地区的投诉举报信息按产品类别统计,食品的投诉举报量最多,共1275件,占88.9%;其次为化妆品,共64件,占4.5%;特殊食品共61件,占4.2%;药品共24件,占1.7%;以及医疗器械共10件,占0.7%。与去年同期相比,食品投诉举报接收量增加最多,而药品则有所下降。
在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中,普通食品的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集中在流通环节,占63.6%;其次是生产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分别占23.5%及12.9%。据了解,这三个环节问题主要包括:存在质量问题、无证经营或生产、标签标识不符合有关规定、卫生条件差、超许可范围经营等。比如,流通环节中,在超市、食杂店、菜市场等处购买到保质期内变质的食品或者食品里混有异物等质量问题;在生产环节问题中,比如反映南安市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香麻油”的QS证书已于2012年12月24日过期,存在无证生产问题。
特殊食品的投诉举报则全部集中在流通环节,包括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虚假宣传。比如,反映石狮市某网络食品店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钙补充剂;反映南安市某保健品网店销售虚假宣传的芦荟营养粉。
职业打假人成网购打假主力
随着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网上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日渐普遍的消费方式,而由此产生的各类网购问题也浮出了水面。今年一季度,在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中,涉及网络平台购物的投诉举报信息占比达45.1%。
据介绍,在已核查的75件举报投诉中,确属违法予以立案查处的有15件,占20%,其中3件属一般程序处罚,12件属简易程序处罚。因未在核准的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而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有9件,占12.0%,确不存在违法行为的有51件,占68.0%。
泉州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分析,网络购物投诉举报件数量激增与网络消费平台普及、网络购物便捷、网络产品类型丰富、网络监管不够严格、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等密不可分。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首先,从产品分类看,食品类98件,占网络购物接诉量的92.5%。主要反映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非法添加、无证生产等问题。其次,从接诉对象分析,大部分来自职业打假人通过网络平台(如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购买到问题产品的投诉举报。从数据统计分析,网络购物投诉举报存在一定的地域性,主要分布在安溪县、晋江市、丰泽区等产业经济链成熟或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网络交易产生的投诉举报常涉及经营企业、生产企业、第三方交易平台等多单位,点多、量大、面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