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黑龙江省持续开展的“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开始专项,聚焦保健食品安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针对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宣传、夸大宣传、欺诈以及诱导消费等问题,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一同对大庆市经营保健食品的商场、超市以及专营店进行了随机检查。
在大庆市一家大型商场,检查人员通过手机APP检索产品真伪,查看产品索证索票情况。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一家药品销售企业,均可见专区内的保健食品专区标识和“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警示语。大庆市食药监管部门对经营场所要求,对于戴“小蓝帽”标识的保健食品一定不能与其他普通预包装食品混放,每次进货一定要做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工作,注意查看标签标识是否有夸大宣传和虚假标注等问题。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处长姚春翥提示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朋友要擦亮双眼,选购时,首先要看销售场所资质,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特别要注意商家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刘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