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林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实施玉米和大豆加工奖补政策,深入推进玉米和大豆购销市场化改革,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促进玉米、大豆就地加工转化,缓解农民“卖粮难”,自2018年3月15日起,吉林省在东北三省一区率先出台对玉米、大豆加工企业收购加工省内2017年新产玉米、大豆补贴政策。
据了解,纳入补贴范围的省内10万吨以上年加工能力玉米深加工企业、2016年实际饲料产量5万吨以上的配合饲料企业以及年处理大豆能力5000吨以上的食品及副食酿造大豆加工企业,期限为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收购入库且2018年6月30日前加工完成,玉米深加工企业和配合饲料企业实际收购加工消耗的2017年省内新产玉米每吨给予100元补贴,食品及副食酿造大豆加工企业实际收购加工消耗的2017年省内新产大豆每吨给予3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