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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7  来源:安徽粮食局

省政府: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按时报送和公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皖府法发〔2018〕7号)要求,现将省粮食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18年度工作打算随文报送,请审示。


附件:安徽省粮食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安徽省粮食局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安徽省粮食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7年,省粮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粮食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积极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奋力打造“法治皖粮”升级版,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明确行政确认事项办理标准。制定《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工作方案》,公布《关于行政确认事项办理标准的通告》,对行政确认事项办理流程进行规范,建立“全过程、各环节”完整配套的标准运行模式,以标准化促进行政确认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水平。


(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监管细则。全面审查权力事项,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并予以公示。调整完善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切实加强对已取消和下放权力的监管,取消的权力坚决停止行使,通过督查、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强化对下放权力事项监管,确保新增权力承接及时、实施有效。


(三)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理清本系统公共服务的具体事项,明晰责任边界,规范办事流程。编制省市统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4项,市县公共服务和许可事项清单5项,省级行政确认事项清单3个大项,6个子项。完成省级政务信息资源调查、对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平台对接等系列工作。


(四)加强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建立粮食行业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粮油库存检查(案件核查)专业人才库,公布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和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细则,“四不两直”的新型检查形式成为常态。在2017年各类专项检查工作中,一律采取局领导参与、机关纪委现场监督、计算机随机摇号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方式,有效实现了检查的随机性和针对性。


(五)构建新型粮食流通信用体系。2017年6月,会同省财政厅、省工商局、农发行安徽省分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出台《安徽省粮食行业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安徽省粮食经营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规定》和《粮食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省级措施清单》,新华社等主流媒体给予了积极报导,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督导组给予了充分肯定。


(六)突出抓好行业“两个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粮库(站)、骨干粮食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尤其是对关键部位、重要设备和药品库、运输车辆、经营场所、出租房等逐一进行排查,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不发生责任事故。以“查治守保促”和“大快严”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实行台帐消号制,确保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12月1日—7日,组织《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大力促进安全生产、安全储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积极推动地方粮食安全保障立法立项。争取《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列入省人大2018年立法调研论证类项目。积极借鉴外省已有立法经验,紧密结合本省实际,做好《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制度及框架结构设计。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全年共制定10件规范性文件,均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无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情形,依法履行报送备案职责,报备率达100%。


(三)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先后开展对“放管服”改革涉及我局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1952年至今由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制发安徽省粮食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进一步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注重发挥本单位法制机构在合法性审查中的主体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的决策事项,适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提交会议研究、不形成决策意见,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理、可操作。从制度上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落到实处。


(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制定《安徽省粮食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聘请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提供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决策建议、起草有关法律文书、代理非讼业务、代理参加调解、诉讼或仲裁活动、法治宣传等服务,并在“宪法日”做客粮食大讲堂第11讲,开展宪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讲座。2017年11月,我局向省司法厅申报公职律师,并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反馈《政府系统公职律师情况统计表》。


(三)启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进一步规范粮食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定《安徽省粮食局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公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印发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和法制审核示范文本。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及时做好执法证件的换发、补发、收回及注销工作;对持有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证的人员进行登记、公示,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按期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上一年度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调整、教育培训、违法违纪情况;制定《安徽省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促进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到位。


(二)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对原有的《安徽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进行调整补充,经征求公众意见后印发公布,进一步规范全省粮食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三)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修订完善《安徽省粮食局关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的暂行规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属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权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到有管辖权的机关,确保有关单位和个人违纪违法的线索及时移送到纪检、监察委员会等机关。


(四)强化执法活动和执法行为监督。一是加强个案监督,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严肃个案查处形成威慑作用,继续保持行政执法工作在考核中的权重。全年直接受理违规线索17例,直接查处5例,转各市粮食局查办12例,目前已全部结案;二是对2016年度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组织检查,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


(五)创新推广文明执法方式。一是推行“说理式执法”。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运用充分说理来论证处理违法行为的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做到晓之以法、明之以理,使行政执法更有人情味;二是推行“联合执法”。强化跨地区、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地各部门配合密切、措施得力、工作有效;三是推行“分类执法”。结合粮食经营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行分级分类执法检查,节约执法成本,提高执法实效。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坚持以新定力拒腐防变。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教育预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加大集中整治和督察督办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认真贯彻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行业党风政风作风进一步优化。


(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一是坚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年初,邀请9名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全省粮食工作会议,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研究落实并及时通报。组织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入一线,就粮食收购、产业化发展等粮食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共同推进粮食工作;二是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质量。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自觉接受群众民主监督、改进粮食工作的重要途径。全年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7件(主办5件、协办2件)、省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办4件、协办5件),件件有答复,件件能满意。三是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积极对接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各界对全省粮食系统的工作看法,交流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在倾听群众呼声和群众关切中,及时提升工作水平,维护群众利益。


(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制定公布《安徽省粮食行政诉讼应诉规则》,废止2006年3月公布的《安徽省粮食行政诉讼应诉程序》,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诉讼应诉制度建设,加强行政应诉责任追究,推动负责人出庭应诉。2017年省粮食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


(四)健全完善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帮助群众解决急难问题。粮食收购期间通过网上公布、现场张贴、新闻发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实现24小时专线服务、专人受理。依据电话反映情况,按照粮食政策业务咨询、粮食质量价格异议、涉粮违纪违法问题三个方面,分级负责、分类交办。全年共接听电话166个,均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我局《坚持五个“第一时间”,真诚服务售粮群众》案例,在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双十案例”推荐活动中被评为“效能建设优秀案例”。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公布《安徽省粮食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全面公开服务信息,提高网上服务实效。年底组织开展全省粮食系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加快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扩大政务开放参与,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复议程序,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应受尽受,能够主动配合上级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作为被申请人受理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在收到副本10日内,对行政复议申请作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材料,做到按时、优质、高效办结行政复议案件。根据我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并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二)切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制定局信访工作要点,对信访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印发《安徽省粮食局信访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倾听群众的建议、意见。全年接受群众来信18件,群众来访6批次。主要领导接访2次,阅批群众来信11件。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发挥粮食部门政务网站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阵地的宣传优势,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报、户外电视、移动通讯、微博等现代宣传手段,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结合“粮食科技宣传周”、5月26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国家宪法日等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全面普及粮食法律法规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深入推进粮食法治实践。一是落实专人联系协调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做到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检查、有落实,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推荐泗县、来安、六安市裕安区、青阳县粮食局申报全国示范单位,有效带动了我省粮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提升;二是建立以案释法整理编辑制度,向各市粮食局征集涉及粮食流通领域的典型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甄选集中汇编成册,供今后执法工作参考借鉴,提升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一是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就宪法知识、党内法规和粮食专业法律知识进行培训;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举办全省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培训班,重点就粮食类法律知识进行培训,组织1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17年度省直机关第一期、第二期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三是加强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将任前考法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前的重要程序,将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参考;四是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利用粮食大讲堂、机关业余党校、青年论坛等多种途径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一年来,我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不够,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尚不够完善,有的市县执法力量配备、工作保障相对薄弱滞后,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等。


2018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之以恒,加强法治思维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五个纯粹”,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水平,为全面提升“五个皖粮”层次,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推动安徽由粮食大省向现代粮食强省跨越提供坚实的法治保证。


二是从实从深,带头落实学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粮食相关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增强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创新学法形式,重点加强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党章。


三是一以贯之,推进法治皖粮建设。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积极落实有关要求,开展立法调研、论证等工作,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做好《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送审准备。对接粮食流通监管新体制要求,制定《强化粮食流通监管实施意见》,突出依法管粮、依法办事,全面加强粮食流通监管。


四是多管齐下,加大“七五”普法力度。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进行法治宣传,扩大覆盖面,提高实效性。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统筹推进粮食行业法治创建工作。开展行业法治宣传督导活动。对全系统粮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进行中期督导,检查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考试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五是创新方式,全面压实监管责任。巩固“查治守保促”和“大快严”专项行动成果,及时受理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和12345省统一政府热线群众举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方式检查和监管,坚决把风险化解在源头,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粮油安全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公正文明执法,服务不推脱、监管不客气,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尊严。


六是不断开拓,构建行业诚信体系。全面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据信用评价建立粮食行业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扎实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要推进诚信体系平台建设,强化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履行成员单位职责,落实信用体系建设各项措施。开展争创“全国粮食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粮食部门履责能力。


七是有序有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严格落实“五公开”要求,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新闻发布工作,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着力加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五清单”的宣传解读,健全社会舆情关切收集和回应制度和机制,注重建好、用好互动参与类栏目,增强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丰富性、互动性。加强全省系统重要舆情回应督办工作,严格开展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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