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汪 蕾
“我到超市购物,看到商家在牛奶专区做促销,有‘买一送一’‘买二送一’,就买了几盒回来。回家才发现,赠送的酸奶保质期快到了。”昨天,家住市区利玛国际小区的程阿姨不无郁闷。她告诉记者,这款赠送的酸奶保质期是21天,而标注的生产日期是3月3日,不到一周就会过期。
程阿姨说,她和小区里的邻居聊起来,好些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作为赠送产品,“临界食品”保质时间很短,半卖半送可以理解,但能否别再“藏”着卖,明白大方地标示不是更好吗?
临界食品多被捆绑混卖
记者走访市区福泰隆、世纪联华、兆丰和沃尔玛等大型超市,发现新鲜食品与临界食品混卖的现象屡见不鲜。对于临界食品,超市采用降价促销、捆绑促销等方式进行处理,有的在捆绑食品时会贴上“赠品”标签,其包装上印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一些捆绑销售的食品则会有意无意地遮掩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特别是在牛奶专区,每个品牌都有促销活动,红黄相间的促销标语上,写着“买一赠一”“买五赠一”等。
记者特别留意了这些促销食品的保质期,发现其中夹杂着临界食品,多以捆绑打折的形式促销。在一家超市的下行电梯旁,摆放着蒙牛特价牛奶,促销员介绍,每瓶只要1元,16元一件;而在正品区,同款牛奶每件24元。不同的是,16元每件的生产日期是2017年11月1日,24元每件的是2018年2月17日,保质期都是6个月,也就是说,特价款过不多久就过期了。
在另一家超市的一个冷藏柜里,酸奶大多捆绑着小瓶或单瓶。促销员直言:“这个赠品几天后到期,反正是送的。”酸奶保质期短,一般是21天,临近保质期10天左右就开始促销。对于促销产品的保质期问题,一般他们并不会主动提醒。她坦言,捆绑销售是处理“临界食品”最好的办法,而且销售效果不错。“顾客渐渐也摸到了头绪,知道搭售的是快过期的。”
最好能表明“身份”再促销
某大型连锁超市负责人告诉记者,一家超市销售的商品起码有两三万种,其中有三分之二是食品。每天超市都会面临上百件过期食品,以促销形式来解决临界食品是业内的普遍做法。
“我们对于临界食品会有严格的把关,及时撤换到期食品,对临近保质期的及时撤下做促销处理等。”该负责人说,一般大型超市在进货时要求商品的保质期在2/3以内,即便如此,每年销毁的“临界食品”金额仍要超10万元。
对于临界食品被捆绑混卖,消费者显然有不同的看法。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有一次她去超市买回两箱牛奶,其中一箱是赠品。平时她从不注意保质期,可女儿提醒她,赠送的牛奶保质期短,半个月内不喝完就要过期,“我才知道促销实际是超市去库存的需要,瞬时觉得套路满满,从此购物都长了个心眼”。
市民胡先生曾在超市买了一袋捆绑打折的面包,自以为得了实惠,没想到当天没吃第二天就过期了,顿时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超市很多商品生产日期标注很小,对于一些年纪大或眼神不好的人,可能看不清楚。”胡先生说,销售临界食品无可厚非,但应该与普通促销商品加以区别。最好能给临界食品做个明显的提示,或者设个销售专区,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建议设立“临界专柜”
据了解,不同保质期的食品对临界期的规定各不相同:标注保质期1年或更长的,如罐头、糖果、饼干等,临界期为到期前45天;保质期6个月到1年的,如方便面、无菌包装的牛奶果汁类,临界期为到期前20天;保质期90天到不足半年的,如真空包装并冷藏的熟食或速食类,临界期为到期前15天;保质期30天到不足90天的,比如灭菌包装的肉食品、鲜鸡蛋等,临界期为到期前10天;保质期16天到不足30天的,如酸奶、点心等,临界期为到期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如牛奶、活菌乳饮料、主食品、未灭菌熟食、未灭菌盒装豆制品等,临界期为到期前1~4天。最后两类是“临界食品”促销的主力军。
超市何时才能做到临界食品明着卖呢?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了《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不过,由于它不是强制性措施,只是指导性意见,不少超市依旧采取降价、捆绑等方式出售临界食品,很少公示。目前,《食品安全法》规定不能销售超过有效期的食品,对于“临界食品”没有明确的规定。
从长远看,超市对快到保质期的食品,设“临界食品专区”或贴醒目标识是大势所趋,目前已有不少地方进行了有效探索。2012年,北京市工商局依照有关法律起草并鼓励食品经营者自愿实行“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制度”,引导当地许多大型超市相互效仿,设立“临界专柜”。
曾留学英国的姜先生告诉记者,在国外,临近过期食品经常会用半价甚至更低的价格促销,定期采购一些能够及时吃掉的临界折扣食品,甚至成为一些家庭的习惯,这对买卖双方而言都是划算的买卖。
在生活中,如何避免因搭售出现的食品变质问题?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看清楚生产日期,同时根据家庭消费情况,量力而为,适量购买,减少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