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5日,莱西的郁先生在天猫网“海诺大药房旗舰店”购买红糖姜茶,产品宣传称是有机食品,郁先生认为店家虚假宣传,向莱西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信网获悉,此事经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认为青岛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相关规定,并作出了相关处罚。
2017年7月5日,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莱西市为民服务热线转来的消费者的投诉:郁先生于2017年6月25日在天猫网“海诺大药房旗舰店”购买红糖姜茶,产品宣传称是有机食品,郁先生认为店家虚假宣传,要求店家退一赔三,希望主管部门落实。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药房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之规定。
2017年12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青岛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拟给予如下处罚: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3月20日上午,针对此事,信网致电青岛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解,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员工将该药品在天猫网上进行发布时,有很多参数选项需要勾选,但是当时工作人员可能没注意,选择了默认,这其中就有“有机食品”这一选项。“并不是有意的去宣传有机食品这一事项,是工作失误。”
并且,该工作人员称,郁先生在发现网上发布的漏洞后,购买此产品并进行索赔,公司因此事被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0元,现在已经为郁先生作退货处理,给予了一定的赔偿。